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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五年内,磁县主城区禁止这些行为

2018-09-13 15:21:20 来源:磁力磁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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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县民政局、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管理局、县城管局、县公安局、县环境保护局五部门联合下发通告,对在主城区禁止非法制造、销售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的行为提出新要求。

关于在磁县主城区禁止非法制造、销售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

为建设文明城市,净化大气环境,倡导文明祭祀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殡葬管理条例》《烟 花炮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《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《邯郸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。按照《磁县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》要求,决定从即日起,在县主城区开展禁止非法制造、销售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专项行动,现通告如下:

一、所涉范围:东至京港澳高速公路、南至迎宾路、西至南水北调主干渠、北至平安路所围合的范围。

二、禁止非法制造、销售和露天焚烧锡箔、冥钞、纸钱、纸扎实物及其它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,禁止在殡葬服务场所内及周边燃放烟花炮竹,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按照《殡葬管理条例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《邯郸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》,由民政、工商、公安、城管等部门依据职责依法进行查处、取缔和处罚。

三、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拒不服从工作人员劝导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,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三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有效期五年。

磁县民政局 磁县城管局

磁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管理局

磁县公安局 磁县环境保护局

2018年9月10日

责任编辑:董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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